录取批次的安排
经教育部批准,2011年上海外国语大学本专科招生总数为1680名。我校2011年分省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其他具体要求将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为方便有志于学习小语种的考生报考,我校在部分省市将部分小语种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复合型专业以及其他语言类专业安排在重点本科批录取,具体招生计划安排请以省级高招办公布的为准。
在我校所在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学校将根据实际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为确保考生利益,在考生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并符合身体、思想品德等录取要求的前提下,实行进档即取,不退档的政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校无艺术类招生计划。
加分政策
我校认可已计入投档成绩的各省级教委或招办规定的有关加分优惠政策。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继续实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优惠录取政策按照公布的《2011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实施办法》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上海外国语大学贯彻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招办规定的有关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上海外国语大学在录取过程中,对往届生与应届高中毕业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我校是一所多科性外语类大学,由于语言学习的特殊性,学校各专业均采用小班教学,加上各外语间的巨大差异、外语学习的艰巨性以及我校复合型、双外语型专业设置对学生的高要求,学校不允许学生转系、转专业。
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学校鼓励修读第二学位或第二专业,修满规定学分、论文通过可获得辅修学士学位证书或辅修第二专业证书。
其它
录取规则和程序
1、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我校根据实际生源情况,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省级高招办按招生计划数和调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省级加分)进行投档。
3、在同批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省级高招办可将实际高考成绩不低于投档分数线的非一志愿考生从高分至低分进行投档,投档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
4、专业录取时,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
5、专业录取时,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6、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所填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外语要求
我校俄语专业外语语种限招英语或俄语,德语专业限招英语或德语,法语专业限招英语或法语,西班牙语专业限招英语或西班牙语,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专业限招英语或日语,其它各专业均限招英语考生;考生报考我校任何一个专业都须参加并通过省级高招办组织的外语口试(省级高招办没有组织统一口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外)。上海考生外语口试要求为C级及以上。